我一想到那天她咄咄逼人讓我還錢的樣子,就泛起惡心來。
“陳秀秀,我不是你媽,沒義務幫你。”
“我們公司最近确實在招聘,可你不學無術好吃懶做,我憑什麼讓你來?”
“你還以為自己是公主嗎?以前我看在你年紀小的份上不跟你計較,但是現在咱們倆什麼關系都沒有。”
“我沒讓你把這些年花我的錢還回來已經仁至義盡了,你現在要麼自己找份工作,要麼就等着餓死吧。”
看着陳秀秀離開的背影,我不禁為自己當初的選擇慶幸。
陳家一大家子的白眼狼跟吸血鬼,好在我早早就脫離了苦海。
三個月後,我在新聞上看到了婆婆。
她竟然在網上學着跟人網戀,用的還是陳秀秀的照片,不到兩個月就讓對面給她花了十幾萬。
奔現當天被網戀對象報警抓住。
原來那些人是專門釣魚,然後報警說網戀對象詐騙,靠私下和解賺錢的。
陳平去警察局撈她的時候,臉都要綠了。
可他實在沒錢,當場跟對面的人打了起來,說他們是釣魚執法。
這下一家人整整齊齊在裡面呆了幾天。
可她出來後依舊死不悔改,最後一次跟人網戀奔現時被人家老婆抓住,當場打了個半死癱在床上成了植物人。
對面的人也很豪橫,直接拿出來一百萬和解。
陳平拿着一百多萬做生意,最後也血本無歸。
後來郊區的一處自建房發生了大火,裡面的母子最後都沒能逃出來。
警察找上我讓我認屍,我這才知道死的人是陳平和他媽。
葬禮上我再次見到陳秀秀,她變了很多,一直低着頭不跟人說話。
臨走前她叫住我,輕聲說了句謝謝。
我擺了擺手。
她說她現在在一家印刷廠裡當庫管,問以後還能不能找我,把我當成一家人。
我沉默片刻還是拒絕了。
我已經不想再跟陳家的人有任何交集了。
現在我每天好好工作,有空了就陪陪爸媽,這樣的日子我再也不想被任何人打擾。
隻想靠自己過上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