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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累啊!
累得我連動都不想動,這麼死了,還想也不錯。
可耳邊一直有個聒噪的聲音,再叫:
“姜書願,你再不起來我就不幫你打離婚官司了。”
官司?離婚?
我費力消化好一會才反應過來,勉強撐開眼皮,眼前出現顧庭雲滿是擔憂的臉。
記憶慢慢回籠,我想起在迷迷糊糊間,有人問我緊急聯系人,我給的是他的号碼。
我知道,那個時候打給沈辰逸,他不會接的。
而我不想臨走,還被丢在醫院招嫌發臭。
看着顧庭雲滿眼疲憊與擔憂,我有些内疚。
小時候我住筒子樓,他家就在隔壁。
那陣子他爸媽總吵架,我見他總在飯點坐在巷口,孤零零的可憐,就時常裝碗飯給他。
十六歲那年他搬了家,我們斷了聯系。
若不是前些日子兼職要簽合同,對接的律師恰好是他,這輩子或許都不會再碰面。
“顧庭雲,對不起我實在找不到别人了,才會”
他遞來一杯水,搖頭歎了口氣:
“行了,腦袋上頂着碗大的疤,就别再折騰了。當年吃了你那麼多頓飯,現在也該我來報恩了。”
我傻傻發問:“碗大的疤?縫針了?”
顧庭雲點了點頭,語氣有些不忍,“接近二十針。”
我垂眸,指尖輕輕觸到腦門上厚厚的紗布,紗布下的鈍痛順着指尖漫上來。
或許是我的臉色太難看,顧庭雲主動開口安慰:
“傷情鑒定已經幫你做好了,之後會一并幫你讨回公道。”
我回過神,苦笑着搖頭:“你誤會了,不是他打的,是我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