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和老公領證的第二天,婆婆就擺出女主人的架勢,要求我把房本修改成她的名字。
我愣了一下,委婉拒絕:“這不好吧,房子是我爸媽出錢買的,直接過戶給你的話,他們會生氣的!”
婆婆卻理直氣壯:“你和我兒子領證了,那就婆家人,你所帶來的财産,自然都是婆家,四舍五入,就都是我的!”
“隻不過讓你把房子過戶給我而已,又不是什麼大事,你憑什麼拒絕?”
老公也勸我:“媽又不會害我們,她都是為了你好,就答應吧。”
我:?
好家夥,怪不得一直催我領證,原來是在這兒挖好了坑啊!
抱歉,我可不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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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發神經!”
我收起笑容:
“都說了是陪嫁房,那就是我的婚前财産,怎麼可能會過戶給你呢?”
“李詩雨,你是真不識好歹呀!”
婆婆豎起眉毛,對着我指指點點:
“我這是為了你們的未來着想!你年紀輕輕,就拿了一套房,把握得住嗎?你懂理财嗎!我年紀大見識多,才能守住這套房!”
她想了想,又補了一句:
“而且我隻有和偉這一個兒子,等我死了,所有的财産不都是你們的,你怎麼就想不通呢!”
?
你沒事吧!
這房子本來就是我的婚前财産,還等你死了之後再傳給我?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毫不猶豫的怼了回去:
“正常人結婚,都是婆婆花錢買房,寫上兒媳婦的名字,你倒好,反倒讓我把房子改寫成你的名字,真的是前所未聞!”
婆婆瞬間破防,指着我的鼻子罵:
“好啊,小賤人,你終于暴露出真實面目了!說來說去,不就是嫌棄我們家窮,沒準備婚房麼!”
?
豈止是沒婚房,彩禮三金,改口費,上門費,以及訂婚宴都沒有!
我爸媽還倒貼了一套房,一輛車和50萬嫁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