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峙了很久,久到空氣都仿佛凝固了。
最終他還是妥協了,咬着牙拿起筆。
“為了思思,你什麼都願意做,是嗎?”我輕聲問道。
他握着筆的手一頓,沒有回答,隻是在簽名欄上,重重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那一刻,我終于徹底釋然了。
離婚協議上,我沒有要回他投資工作室的一分錢。
我隻要了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以及他名下那家上市公司的原始股。
那是我們剛結婚時,我用我全部的嫁妝和積蓄支持他創業時,他承諾給我的。
後來公司上市,這些股份價值不菲,成了我們家最大的一筆資産。
他沒想到我會要這個,臉色變得極其難看,但看着我手中那份銀行流水,他最終還是忍氣吞聲地同意了。
拿着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我沒有片刻停留,拖着早已收拾好的行李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這個我付出了十年青春的家。
走出小區大門的那一刻,我眯起眼睛,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離婚後的第一個月,我回了老家,專心照顧母親。
母親身體恢複得很好,看着我,總是一臉愧疚:“晴晴,是媽拖累你了,要不是媽突然病倒,你和沈亦明”
“媽,不關你的事。”我笑着打斷她。
“就算沒有你生病這件事,我們遲早也要離的,現在這樣,是最好的結果。”
我沒有告訴她那些糟心事,隻說我們性格不合,和平分手。
母親歎了口氣,不再多問。
拿到離婚财産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欠林悅的二十萬還了回去,又額外打了一個大紅包。
林悅在電話裡咋咋呼呼:“蘇憶晴你瘋啦!我們誰跟誰啊!你趕緊把錢給我轉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