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為,這樣的遭遇已經夠讓我難堪了。
可沒想到,還會出現讓我恨不得找個老鼠洞藏起來的情況。
一天傍晚。
我去驿站拿快遞。
站長神色異常的看着我,看了又看。
一旁排隊的人,一會兒對着我指指點點,一會兒捂嘴悄悄私語。
“李敏,居委會的事兒你知道嗎?”
站長見我一臉懵,她好心提醒。
“你趕緊上居委會去看看吧。”
我拿了快遞,去了居委會。
剛走到牆外,就聽到裡面激烈的讨論聲。
他們詳細描述了我是怎麼在家啃我爸媽的。
并且對每次看到的事情還做了分析。
“你們看,這是老李給她買的早餐,聽說她還嫌棄沒有雞蛋。”
“還有這張,這是老王給她在商場買衣服,買回去後,她還嫌不好看。”
随着他們話落。
滴滴,兩聲響,我所在的小區群裡發來了剛才他們提到的兩張照片。
第一張是爸爸下樓買的早餐,我特意交代給每人買個雞蛋,結果隻買了一個。
第二張是我媽去商場逛街,我再三聲明不用給買我有,結果買回來一件大紅色的睡裙,關鍵是我真的審不動。
這時裡面的聲音再次響起。
“我都快七十了還在幫人家幹活,她二十來歲怎麼好意思宅在家混吃混喝的?真是不要臉。”
“要我說就應該把她趕出去,要不把我們這些年輕孩子帶壞了可怎麼辦?”
“還是一個女孩子,這麼沒臉,肯定嫁不出去,留着她真是敗壞我們小區的風氣。”
“我要是她早就活不下去了。畢竟靠父母活着也沒啥意思。”
聽了他們的話,我哭的像個淚人。
咬着牙才控制住發抖的手,我給爸爸打電話想要他們來居委會幫我講清楚。
“爸,他們在居委會開會批鬥我,你和媽媽知道嗎?”
我的聲音有些沙啞,有些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