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從頭到尾都是老公出謀劃策。
老公讓我寫老天爺的信,讓我故意向大哥和嫂子示弱。
他表面上沒有忤逆大哥和嫂子,實際上一直在暗處收集證據和保護我的人身安全。
老公借我的手大義滅親,不至于落下六親不認的罵名。
這件事結束後,老公辭職下海創業。
為了讓我安心在家帶娃,他給我轉了20萬當作育兒基金。
還立了字據,說這筆錢歸我和孩子,不歸家庭公共賬戶管。
我收下了。
我現在有房有錢有娃有命,最重要的,我再也不用怕任何人了。
老公去外地出差當天,我整個人一下子沒了力氣。
他根本沒意識到。
我不是巧合嫁進他的,我是來報仇的。
大哥五七當天,我沒去給他燒紙。
我自己背着紙錢和供品,抱着孩子回了趟娘家。
我沒跟任何人打招呼,一個人翻過後山,去了我妹妹的墳。
墳就在後山柳樹林子那兒。
沒碑沒字,隻立着一塊紅磚頭,下面埋着我的親妹妹。
我把紙錢一張張點燃,火苗蹿得老高。
“妹妹,姐姐來晚了,可是姐姐替你報仇了。”
小時候的妹妹,愛穿紅裙子,跟在我後頭叫姐姐。
後來,她沒了。
出事的時候她才十六歲。
她放學回家,被人從巷子裡拉走了。
鄰居說模模糊糊看到是一對夫婦。
我媽找了半年,眼睛差點哭瞎,才在河邊撈出妹妹的書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