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笑越大聲。
“從沒見過被害人保護殺人兇手的。”
養父母對視一眼:“你說什麼?”
我丢過去一張舊報紙:“他根本不是你們的兒子,而是殺了你們兒子的人。”
報紙是十年前的,報道了一個青少年犯罪事件。
【小學五年級的王某因為不滿其同學秦某品學兼優得到獎學金,以遊泳為借口把人約到水庫,将其按在水裡溺亡。事發後,因為王某未滿十四周歲,且事後認錯态度良好,免予起訴。】
照片雖然是打了碼的,但是很明顯能看到秦奕的影子。
十歲的他跟現在一樣,站直了都是歪着脖子的。
養父母不敢相信:“你肯定是騙人的,一個報紙說明不了什麼”
我丢過去一份親子鑒定:“他上門尋親時買通了醫生,檢測報告是假的,這份才是真的。”
“除此之外,他這段時間一直用你們創立的家規威脅我給錢,還不準我告訴你們,我賬戶裡的錢不是莫名沒了,是都給秦奕了!”
我拿出銀行證明,上面寫得清清楚楚,境外賬号的持有人就是秦奕。
養父母回頭看向秦奕。
秦奕瞬間紅了眼睛:“哥哥,隻因為我不讓你騷擾賀媛,你就這麼污蔑我嗎?”
“她是真的不喜歡你,不管你通過我給她轉賬多少,她都不會答應跟你在一起的。”
“求你,放過她,也放過秦家吧。”
養父母眼睛裡剛才的懷疑沒了,轉而怒視我:“你這麼嫉妒成性,怪不得會被人扔在路邊。”
“當年我們就不應該把你撿回來,應該任由你被凍死在路邊,也好過現在精心算計我們。”
我沒想到在鐵打證據面前,他們心裡相信的還是一個隻共同生活了半年的人!
我緩緩搖頭:“那就讓賀媛自己來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