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轉向警察,語氣變得無比嚴肅。
“另外,警官先生,我需要更正一點。地上這隻‘瓶子’,全稱是‘元青花纏枝月季紋大罐’。”
“上個月剛剛完成鑒定,被正式列入國家二級珍貴文物名錄,相關檔案五分鐘後發到你們警方内部系統。”
他頓了頓,目光如刀,掃過已經面無人色的張家母子。
“所以,他們犯下的罪名,不是什麼‘故意毀壞财物’。”
“而是《文物保護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故意損毀國家珍貴文物罪。”
“除了罰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張明“噗通”一聲跪倒在地,臉色慘白如紙。
而張蘭香猛地撲了過來,一把抱住我的腿,鼻涕眼淚糊了滿臉,嚎啕大哭。
“楚環!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是你媽啊!我豬油蒙了心!你不能這麼狠心讓我去坐牢啊!”
“你讓這位李先生你讓李先生放過我們吧!我們不要房子了,我們把所有的錢都給你!求求你了!”
最終,在李承德先生的堅持和确鑿證據下,警方以“故意損毀珍貴文物罪”當場立案。
魂不守舍的張蘭香和面如死灰的張明被直接帶走。
判決下來後,張蘭香作為主犯,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而自作聰明的張明,因為在整個事件中不斷撒謊、誤導警方調查,被認定為共犯。
且毫無悔改之意,也被判處了六年有期徒刑。
他們的貪婪和愚蠢,最終讓他們付出了自由的代價。
我的“撿破爛”身份,也在小區裡徹底澄清。
取而代之的,是“國内最年輕一代頂尖文物修複師”的神秘光環。
這場鬧劇,反而讓我意外地聲名鵲起。
而我也徹底擺脫了這奇葩的後媽一家,迎來嶄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