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梅蘭把紙條塞進她手裡。
“總在家憋着不是事兒。縣城大,沒人認識你,好好幹,媽相信你。”
時然咬咬牙,點了點頭。她不能再這樣消沉下去了,為了媽,也為了自己。
第二天一早,她揣着簡曆去了縣城。
廣告店老闆是個戴眼鏡的年輕人,看了她的作品,點點頭:“還行,我們這兒活不多,月薪三千,不管吃住,能幹不?”
時然趕緊點頭:“能幹!”
雖然工資不高,通勤也累,但時然挺滿足。
每天早上五點起床,坐最早一班車去縣城,晚上再趕末班車回來,忙得腳不沾地,倒也沒時間胡思亂想了。
可村裡的閑話并沒停。
有次她加班晚歸,路過村口就聽見王大媽跟人說:“你看她天天早出晚歸的,指不定在縣城幹啥不正經的活呢”
時然攥緊了包,快步從她們身邊走過,假裝沒聽見。
回到家,梅蘭在門口等着,手裡拿着個熱饅頭:“快吃點,凍壞了吧?”
時然接過饅頭,咬了一口,眼淚突然掉了下來:“媽,我是不是特沒用?”
梅蘭摸了摸她的頭:“胡說啥?我閨女能掙錢養活自己,咋就沒用了?”
“那些嚼舌根的,是嫉妒你有本事出去幹活!别理她們!”
時然點點頭,把眼淚擦掉。
她知道媽是為了安慰她,可那些話像小蟲子,總在心裡爬來爬去,癢癢的,又帶着點疼。
她握緊手裡的饅頭,心裡暗暗較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