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厭頓了一下,揚眉,“那包的持有者叫sara,什麼時候成了你的?”
裴歡的瞳仁刹那間縮了一下,仿佛是過去射過來的一隻箭正中了她的眉心,這是她才明白,最高級的殺人方式是深不見血。
沈厭的這一箭,很深。
她聲音都顫了,“高中畢業我生日那年,我哥給我做曲奇餅幹,你說你也幫我做,結果烤久了,很難吃,你倆非逼着我吃,于是我一邊吃一邊往地上灑,你說我調皮,又灑了。幹脆叫sara得了,挺适合我,盡管有點諧音,但sara依舊成了我的英文名,我一直沿用至今。”
沈厭錯愕,“當時不過一句玩笑話,你就記這麼久?我都忘了有這件事,而且我也沒見你用過名字。”
是啊,他的一句玩笑話,她卻銘記于心。
而她每說一句真心話,他都當成了玩笑。
她用的少,不是沒用過。
裴歡想笑,卻露出一個比哭還要難看的表情來,“就算不知道那包是我的,但是包上有我設計的第一款遊戲角色的人物形象,這你也不知道嗎?”
沈厭回,“我以為是你的粉絲,一個包罷了,小純喜歡那就買了給她。”
他走近了些,表情緩和,唇角帶笑,捏着她圓潤的肩膀,低聲說,“小胖,包的事情是我的不對,我給你道歉,我給你重新訂制。我現在帶你去挑别的禮物,好嗎?”
他想用柔情哄她。
這一招在前兩年還是有用的,現在不行了。
裴歡推開他,“那個包是松兒給我訂的,我猜你妹知道那是我朋友給我的三周年結婚禮物,她卻要了。并且,經理說這個水晶球三天後要跟着原主人出席一個宴會,想必你妹是打算在我們的紀念日上拿出鑽石球一鳴驚人。”
沈厭解釋,“小純問我要這個禮物,并沒有說特定的日子,隻是拿來珍藏,當做是投資。而且,我相信她不會拿到我們的紀念日上去搶你風頭。”
“對,你妹什麼都好,她心地善良,通情達理,又知禮數懂分寸,她身上哪兒有半點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