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1頁)

孟遙笑着解釋:“嬸子,我想暫時在你這拼夥,但也不能一直白吃白喝。

雖然你不介意,可我這心裡過不去,所以這錢必須要給。”

張桂蘭連忙推過去,孟遙剛被趕出家門,身上就沒幾塊錢,怎麼能拿她的錢。

她皺着眉頭,生氣道:“你把嬸子當外人了不是,嬸子說過既然孟家不要你,以後你就是嬸子的親閨女。

你這麼做,是不是在嫌棄嬸子?”

就知道張桂蘭會這麼說,所以一早就想好說詞。

“嬸子,我要是拿你當外人,今天就不會回來了。

就是因為拿你當自家人,所以才上交生活費。

你要是真拿我當女兒,那這錢你就當替我存着。

隻有放在你這,我才放心。”

以後她拿不拿回來,再另說。

先忽悠對方把錢收下,自己才能吃得安心。

張桂蘭本來就嘴笨,隻有在罵人的時候,她才能使上勁。

所以推脫這事,她耳根子軟,根本拗不過小輩。

“那行不過說好了,以後你要是想用錢就找嬸子。

若是不用,嬸子就都給你攢着,等你以後出嫁用。”

前世,孟遙和齊雲海成婚時,李玉琴啥都沒有給她。

隻是臨時買了幾床棉被,讓她一起嫁過去。

這件事,讓她在齊家人面前擡不起頭,每次吵架毒打時,都要出來鞭笞一頓。

孟遙真的挺恨的,現在一對比,更恨了!

想到這鼻子一酸,猛地抱住張桂蘭:“謝謝嬸子,你對我真好。”

所以這錢,她更不會再往回拿了。

并且在心裡偷偷決定,等自己以後穩定,就将張桂蘭母子,接到新房子裡一起住。

她又可以重新擁有新的家人。

孟遙帶着身份證和新辦的戶口本,去了房産交易中心,流程已經完成,順利拿到了房産證。

望着手裡,閃閃發光的本子,她高興得合不攏嘴。

無論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孟遙做夢都想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

她被孟雲海毒打逃跑回孟家時,以已經斷親為由,遭到孟家人的轟趕。

她躲在橋洞底下,卻又差點被流浪漢們欺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