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1頁)

苟玉容見明昭根本沒把她放在眼裡,那點心虛立刻被一股更強烈的嫉恨取代。

明昭不是生氣,而是被苟玉容話語裡的邏輯矛盾吸引了。

她轉過身,清澈的目光直接落在苟玉容臉上,像是在看什麼新奇物種。

苟玉容被她看得心裡發毛,強撐着瞪回去:“看…看什麼看!我說錯了嗎?”

“苟嬸子跟我有仇?”明昭開口,聲音清淩淩的,不帶絲毫火氣,卻字字清晰,“還是這麼喜歡我?時時刻刻都關注我的一言一行?”

她頓了頓,目光轉向那幾個納鞋底的婦女,鄭重其事道:“五谷通常指稻、黍、稷、麥、菽。我認識稻米、小麥(面粉形态)、玉米(苞米形态)、黃豆。你所謂的五谷不分,指控不成立。”

那幾個婦女被她這冷靜的列舉弄得一愣一愣的,下意識地點點頭證明明昭說得對。

苟玉容臉漲得通紅:“你…你狡辯!那你還不是靠小草妹子教你!靠霍團長養着!”

“互助是社會基本協作模式。”明昭條理極其清晰,“李小草教我生火、挖野菜,我表示感謝。霍華提供住所與生活資料,我通過整理内務、學習知識作為回報。符合等價交換原則。”

她看着苟玉容越來越難看的臉色,繼續平靜地輸出:“至于你,苟玉容同志。”

她直接點了名。

苟玉容渾身一僵,有種不祥的預感。

“你剛才的言論,”明昭的目光銳利起來,如同精準的手術刀,“包含對他人勞動付出的貶低,以及對他人合法婚姻關系的惡意揣測。根據國家最新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草案精神,以及《關于正确處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問題》中關于‘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你的行為屬于惡意散布謠言,挑撥鄰裡關系,破壞安定團結的社會風氣。”

這些都是明昭通過霍華的收音機聽過的相關廣播中的内容,明昭天天跟着練話,早就背得滾瓜爛熟了。

她語速平穩,吐字清晰,每一個字都像冰冷的鋼珠砸在地上,帶着不容置疑的規章力量:

“條例草案第十九條明确指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的’,應予以警告、罰款或短期拘留處罰。你的言論,已構成對我和李小草同志名譽的損害,涉嫌違法。”

最後四個字“涉嫌違法”,如同晴天霹靂,炸得苟玉容魂飛魄散!

“你胡說!”

周圍人家裡也有收音機的聽了明昭的話跟着點頭:“是這樣的,我天天聽,這可是廣播裡說的,那還能有假?”

苟玉容聽到有人作證,嘴唇直哆嗦,她一個鄉下婆子,大字不識幾個,哪裡懂什麼條例草案?但“違法”“拘留”這些詞,光是聽着就讓她腿肚子發軟!

尤其是從明昭這個平時“呆呆傻傻”的啞巴姑娘嘴裡,用這麼平靜又笃定的語氣說出來,威懾力直接翻倍!

“你…你胡說!什麼條例!俺…俺不知道!俺沒有違法。不知者無罪。”苟玉容臉色煞白,聲音抖得不成樣子,色厲内荏地尖叫。

“本月15日晚7點30分新聞摘要節目,詳細播報了草案精神及部分條款。”明昭精準地報出時間和頻道,眼神如同最精密的儀器,“需要我複述具體内容嗎?或者,我們可以去街道辦或保衛科,核實條例草案的傳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