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第2頁)

比如說是工作證,戶籍證明等。

他人代領一樣要出示證件,還要簽字。

秦沐陽直接去找了王校長,說明了來意。

王校長一聽,這還了得!

他還真沒聽說沐小草要考大學的事呢,而且還被分到了他們二中。

他雖是二中校長,但考生的考場歸教育局同意調配,他沒去監考,也不知道本校區考上了幾個考生。

現在一聽沐小草的錄取通知書估計被人冒領了,他立馬就急了。

負責發放通知書的是二中的一名後勤主任。

他一聽秦沐陽的來意,也覺得事關重大,便翻開了已經存檔的資料記錄。

十幾分鐘後,那人找到了有關沐小草的通知書記錄。

“在這裡,七月三十号那天确實有沐小草的錄取通知書,但三十一号被人給領走了。”

那人擡眸看了一眼面色有些冷沉的秦沐陽,忙指着那上面的領取人名字道:“這人說話很有派頭。

他前一天過來曾問過有沒有沐或者穆什麼的錄取通知書。

我翻看了一遍,并沒有那人的錄取通知書。

第二天,那人便陪着一名女同志過來了。

那女同志說話溫聲細語的,說想親自找一下自己的錄取通知書。

我想着反正在我的眼皮子底下,也不可能讓他們弄丢通知書,就讓他們親自找了。

結果找到沐小草同志的挂号信,那女同志就欣喜地說找到了。

我看了那男人的證件,居然是教育部的,我便不敢再有任何質疑,便給他們辦理了領取手續。

您看,領取人是沐燦,我一看他是教育部的,就把挂号信給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