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

沈橘禾輕笑一聲:

「男人啊,就是賤骨頭。有你在他身邊,他覺得沒有新鮮感,放着好好的日子不過,偏要拔外面的花。」

我也笑了。

「大概是有的人骨子裡就喜歡不屬于自己的東西,還喜歡做這種見不得光的事吧。」

「都說得不到的,才永遠是最好的,畢竟搶來的東西,玩兒着才稀罕,你說對吧?」

沈橘禾聽出我是在嘲諷她,神情一滞,怏怏然走了。

而我隻把這次偶遇當做生活中的小插曲,沒影響我心情,也沒在我生活中留下任何痕迹。

因為,陳奕安早已是我身邊的過客。

17

我過了三十歲,周末總有人安排我相親或者聯誼。

條件合适的我不會推拒,卻也從不勉強。

見過形形色色的人,合眼緣的就約會幾次,不合适的就溫和道别。

但沒有人會催我「别太挑了」。

因為三十歲的我,活得足夠精彩。

工作逐漸步入正軌後,業餘生活也變得豐富。

周末我會去學習油畫。

那天在美術館看展時,我轉身,撞進一雙溫和的眼睛裡。

男人手裡拿着同系列的畫冊,手裡的筆記本上是密密麻麻的細節批注。

後來,我們聊了很久,從畫展出來後,默契的留下聯系方式,相約下次一起寫生。

再後來,他會記得我所有喜惡,會在我加班時默默在樓下等我。

會在周末的午後,畫一幅我的素描。

領結婚證那天,我看着身邊的他,忽然明白。

好的緣分從來不是習慣,不是等待。

是在我認真生活時,恰好有人提着星光,慢慢朝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