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1頁)

“以錢換物!”

沒錯,隻要想辦法把五千兩銀子給沈長青,說白了就是把镯子從他手裡買回來不就可以了嗎?

她趕緊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要算算镖局的營收和府上的結餘,肯定沒有五千兩這麼多。

實在不行的話再想想别的辦法,活人總不會被尿憋死。

還沒走入,遠遠宋錦心見有幾名穿着官服的陌生面孔守在家門口。

他們的手裡拿着佩刀,是知府手底下的捕快,宋錦心走上前詢問,“不知官爺守在宋家門前,所謂何事?”

門房小厮想說話,被捕快惡狠狠的眼神瞪了回去。

“宋錦心?”捕快班頭上下打量,裡裡外外都看了一通。

“是,小女子是這家的當家人,宋錦心。”宋錦心話音剛落。

班頭舉起佩刀,“宋小姐,有人告你強搶财物,蓄意毆打至人受傷,請跟我等去府衙走一遭。”

宋錦心眼神示意門房将此事告知桃紅柳綠,不敢開口講,對方懂或不懂,隻能聽天由命了。

“鑒于你是女子,省了手铐腳鍊,請。”

班頭要擡腳但見宋錦心沒動,眼裡已有不悅,“還有疑問?”

“官爺可有拘票?”宋錦心言之鑿鑿,很認真地問。

正經的官府來請人,她自是不怕,就怕不明不白被佯裝之人帶走,屆時隻能欲哭無淚。

不耐煩地從胸前掏出由知府親筆所寫的拘票,上面的确寫明,宋錦心的姓名籍貫及住址。

“死心了嗎?”他問。

“嗯,如此才敢放心跟官爺走。”宋錦心邁開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