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7頁)

不過紀默宇也沒有糾結多久,就看到了床頭櫃,台燈下壓着的一張紙條。

上面剛毅的字迹寫着——

昨晚的事情,我會負責,隊内有事,我必須速速歸隊,最多一個月,我會來深圳找你,等我。

——沈倩苒留。

直到這一刻,紀默宇才确定昨天晚上那個人真是沈倩苒。

她不是所要走嗎?

怎麼沒走?

她能及時趕到,說明她和之前一樣,一直在外面守着。

隻是沒讓他看到罷了。

但這次,沈倩苒是真的走了。

紀默宇看着紙條,有些無奈。

昨天晚上這一睡也不知道是好是壞,感覺沈倩苒一定會繼續纏着自己。

好不容易才讓她死心回去的說。

不過随即紀默宇就想到了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

常總的小舅子,還有昨天在場的人,他一個都不會放過。

紀默宇直接就報警了,讓警察調查這件事情。

當天,常家小舅子還有昨天晚上的人就被警察帶走調查了。

這件事情鬧得很大。

廠子裡的人都知道了。

本來對方還有恃無恐,他又沒有得手,也沒有證據證明是他下藥。

可有一就有二,這件事情警察調查得特别盡心,第二天就有許多受害者跑出來指控常家小舅子。

這一舉報不得了,才知道他用這樣的手段禍害了不知道多少清白的女孩子,那些受害人中也有幾個男孩子。

男女通吃,簡直人神共憤。

連常家也保不住她。

這天,紀默宇還特意送了警察局一面錦旗,上面就寫着“為人民服務”。

紀默宇說:“多虧你們堅持查案,才解決了這樣一個社會的禍害。”

警察們卻說:“說來也奇怪,部隊裡也有人關注這案子,我們剛查,部隊就把所有的受害人資料送來了。”

紀默宇詫異疑惑:“部隊?”

“對啊,我們也很奇怪。”

紀默宇沒多想,從警察局離開。

至于這樁本來談好的生意,紀默宇和周老闆提議,決定換了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