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第2頁)

林叔橫了他一眼說道:“我又不是和尚還收什麼俗家弟子。”

但話音剛落就一臉鄭重地對胖子說道:

“胖子,我現在就以師門祖師爺的名義邀請你當師門的戒律監管。

從今往後,不論師門任何人,包括我在内,一旦發生違背師門戒律的事情,你都可以依照門規直接處置,不用經過任何人批準。”

胖子沒想到林叔會說出這番話,激動得直勾勾地看着林叔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那端在手上的酒杯因為手一直哆嗦讓酒水灑了一地。

胖子一揚脖将杯中酒是一飲而盡,兩行眼淚順着眼角流了下來。

這頓飯我們一直吃到深夜,期間有說、有笑、有哭、也有淚。

第二天清晨,我像往常一樣起來得比較早。

在打掃完院子後,開始學着胖子練功時的動作從院子裡的水盆往外夾肥皂。

或許我真的就有做賊的潛質。

胖子練了八個月的水盆裡夾肥皂,我居然在練習五分鐘後,就能輕松地将肥皂從水盆中夾出來。

我都對自己的天賦感到驚奇。

林叔起來的也挺早,在看見我在水盆裡練習夾肥皂後就來到我身旁觀看。

可他并沒有因為我能很輕松地就将肥皂夾出來而表現出多麼驚訝來。

而是和我講,我練的隻是最初級的入門功夫,隻要控制好手指上的力度,很多人都能做到。

而這門功夫的精髓是在速度上。

說白了就是你總不能在失主身上一直摸索着,就算你能夾住被偷的财物,也不能一直停留在對方身上,這是犯了這行的大忌。

你做案的時間越長,就越容易被發現。

所以,要想做到人不知鬼不覺地偷走财物,就必須要快,快才是從事這個行當的不二法則。

哪怎麼才能快呢?我疑惑地看着林叔。

林叔也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進屋拿出一個暖瓶,将水盆裡的冷水倒掉後将暖瓶的熱水倒進盆裡,讓我再試試能不能将肥皂夾出來。

結果,不要說去夾肥皂,我的手指根本就沒辦法伸進熱水盆裡。

見我燙得呲牙咧嘴的模樣,林叔笑了笑。

就在我眼花缭亂之際,林叔就已經用兩根手指從熱水盆裡把肥皂夾了出來。

見我驚得目瞪口呆,林叔拍了拍我的肩膀對我說道:“繼續練吧!”說完,扭身又回到他的房間。

在林叔走後,我就一直在水盆旁練習,可總是不得要領,整整用掉三暖瓶的熱水,我也沒能将肥皂從熱水盆裡夾出來。

胖子又是在臨近中午時候才起床。也沒和我們一起吃早飯,洗了把臉就急匆匆地帶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