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1頁)

“周縣令,我等乃百騎侍衛。”

“至于為何幹涉周縣令審核,想必周縣令自己也清楚。”

“本朝有五聽之法的規定,此案你今日第一次審理就用刑,有違本朝律法規定。”

“難不成,周縣令堂堂一方縣令,連五聽之法都忘記了?”

這個被安排來保護李逸的百騎,在百騎中也是精英,頭腦非常靈活,善于應變。

這時候,他肯定不能看着李逸被用刑。

開玩笑,這可是二皇子殿下,要真被這群萬年縣的捕快上刑了,那就是捅了天大的簍子。

回頭陛下秋後算賬的時候,不但萬年縣從縣令到捕快死定了,而且他們幾個負責暗中保護李逸的百騎也肯定會被嚴懲。

所以,他們肯定要出頭阻止這件事。

但要想成功阻止這件事,除了必須要暴露身份之外,還得有合适的理由。

真實理由,那當然因為李逸是當朝二皇子,身份尊貴。

可這個真實理由不能說啊!

因為他們當初接到的旨意,就是絕對不能對外暴露李逸的真實身份。

所以,必須要有另外一個合适的理由。

而這個百騎的反應極快,很快便想到了理由。

他口中的五聽之法,是朝廷對于使用刑訊手段的規定。

指的是在官員們決定開始用刑之前,需要先仔細查明實情查明真相,然後再根據倫理和法理來判斷這件事情需不需要用到刑罰。

在幾次審問之後,審訊官依舊得不到準确的答案的時候,才可以用刑。

并且,是對于那些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卻不配合調查的疑犯,才能動刑。

總之,查案的時候用刑,是有嚴格規定的,不是說審訊官想用就能用。

像萬年縣令周文淵這樣,才第一次審問就要用刑的情況,顯然是不合法的。

不得不說,這名百騎找的這個理由,非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