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理會在場這些人一個個變換的神情。
隻是轉頭對着顧斯年說。
“走吧,我們回學校。”
“嗯,我陪你去包紮一下。”
從校醫務室包紮完出來,顧斯年歎了口氣。
“對不起啊星哲,我剛是不是不應該對喬沁雪說那些,會不會讓你們關系更僵硬?”
我扯了扯唇。
腿上的傷口傳來的刺痛時不時就讓我想起喬沁雪冰冷的臉。
“我們已經分手了,關系怎麼樣都不重要了。”
顧斯年停下腳步,轉頭看向我。
“星哲,你說你們分手了,是認真的?”
他眼中滿是不可置信:“你們兩個青梅竹馬,而且你當初還說過,你是為了她才放棄留學來交大的。”
“就因為一個林逸軒,你們就鬧到分手?你真的舍得嗎?”
舍得嗎……
晚上躺在床上,我耳邊一直回蕩在顧斯年的這句話。
我真的舍得嗎?
我們兩歲就認識了。
上小學時我挑食,是紮着小辮子的喬沁雪哄着我吃青菜。
上初中時我打球受傷,是身材瘦弱的她把我攙扶到校醫務室。
高中時有人給我寫情書,是喬沁雪冷着臉趁我不注意把那些情書偷偷扔掉。
在我十九年的人生裡,喬沁雪有十七年都陪着我。
我當然舍不得。
可是……
四天前的晚上,我在回宿舍的路上發生車禍。
被電動車刮傷後,罵我給喬沁雪打了二十多個電話。
往常從不失聯的她,在那天一個電話都沒有接。
當我自己一瘸一拐地回到宿舍後,我看到了她的朋友圈。
在我受傷的時刻,她帶着林逸軒去了朋友的聚會,拿着話筒和他一起唱情歌。
那時候我就知道,我們回不去了。
無論從前的我有多舍不得,現在的我,都可以舍得。
之後的幾天,喬沁雪也聯系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