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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
我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看着林家四口被法警帶進來。
林清池穿着囚服,眼神躲閃着不敢看我。
林母梗着脖子,三角眼惡狠狠的剜過來,嘴裡還在嘟囔“賤人”。
法官敲下法槌的瞬間,林母突然尖叫起來:
“法官!她是誣告!我們是受害者!她懷了我兒子的種,騙了我們五年感情,現在想一腳踹開!”
“反對!”
我委托的律師立刻起身:
“被告人試圖以親屬關系混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的事實,請求法庭制止。”
法官警告的目光掃過去,林母才悻悻閉上嘴。
庭審剛開始,林清池突然“噗通”一聲跪了下去:
“法官!我認罪!但都是我爸媽逼我的!”
他轉向我,眼淚鼻涕糊了一臉:
“木瑾,你原諒我好不好?我是被他們逼的!他們說你家有錢,說懷了孕的女人不敢怎麼樣”
“你放屁!”
林母猛地站起來,法警立刻按住她:
“明明是你自己看上她家的錢!是你說要紮破套逼她就範!是你裝的攝像頭!”
“媽!你怎麼能這麼說?”
林清池也急了:
“當初說拍果照拿捏她的是你!說要廢她腿的是我爸!和我有什麼關系,我好好和她談戀愛最後怎麼會到這個地步?”
林父猛地擡頭,渾濁的眼睛裡迸出狠勁:
“畜生!若不是你沒本事,要靠女人上位,我們至于落到今天?”
“夠了!”
法官再次敲下法槌:
“被告人之間不得互相指責,由公訴人出示證據。”
公訴人播放監控。
畫面裡,林母拿着我的銀行卡試密碼,嘴裡念叨“他們周家的錢早晚是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