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海哥,你是不知道,這女人多不要臉的,跑到好多村招搖,引來一堆的男人上門,差點把門檻都踩破了。”
“等我們所有人都趕到後,她更是提出了一個要求,誰能為她弄一頂狐狸圍脖,就嫁給誰。”
“然後,我和多嘴就上山去搞了,你看看,為了抓那個畜生,身上弄了這麼多的傷,誠意滿滿的。”
“結果,等我們把這個狐狸獻上去,這才發現,同樣搞到狐狸的人有七八個。那小寡婦就很為難的說,這麼多人,她很難選出來嫁給誰,隻能讓我們再去幫她弄點好貨來。”
“誰弄到的貨物越珍惜,她就跟誰好。我倆都努力到這個份上了,自然是不能放棄,不然那狐狸也是要不回來的。”
“于是,就冒着生命危險,去弄了一些違禁的東西,能換不少錢。結果,等到興匆匆的拿着東西去到她家時,這才偷聽到她和幾個男人在那裡合謀,要把我們這些上門來求親的榨幹。”
“我的個親娘嘞,這世間咋有這麼歹毒的女人啊,她竟然想害了我們哥兩個,還好我們見機得快,把那違禁的東西又給偷偷放回去了。”
“不然的話,現在我們不光是撈不到一點好處,怕是更會被這人拿捏住把柄,一輩子都要受到她的要挾。你說可惡不可惡。”
是挺可惡的,這小寡婦再可惡,也是個短命的人,萬般不仁終究是個空,林海都懶得搭理一個将死之人。
就像蔡二狗,這家夥離死也不遠了,就算對方偷了自己的狼肉,他也懶得去吵嚷,不然的話,他這日子過得太好,會遭人眼紅的。
畢竟,有四百斤的魚肉在前,再加上狼肉,這可太紮眼了,他還是低調些的比較好。
活人不和死人争嘛。
不過,看兩人氣得想打人的郁悶樣子,林海還是丢下了手中的活,對他二人道:“有什麼好煩心的,走走走,跟我一起遛狗去。”
這狗一天要吃那麼多肉,最好的辦法,就是帶着上山狩獵。
于是,林海把自己改造過的獵槍取了出來。
這槍是他從那個獵人的手中搶回來的,此番拿出來,不能讓人看出來曆,所以,偷摸着把槍托用鑿子推成新木的顔色,然後又在上面刻上自己的名字。
以後,這就是他的專屬獵槍,旁人自然不會再懷疑。
二人見他有狗,又有槍,這心裡郁悶扔到一邊兒,蠢蠢欲動的謀劃起來。
“要不,咱們去碎石灘那個地方吧,抓狐狸的時候,我有在那裡看到野豬群出沒。”
“啧啧其中的一隻好肥大啊,真要是将其弄到手,我們三個還未必能扛下山哦!”
林海自然是心動不已,野豬肉真的要是弄來,他這一個冬天都不愁這兩個狗子的夥食了。
于是,和李家三姐妹交代了幾句後,林海領着他們牽着兩隻狗,就這麼偷偷摸摸的離去。
眼下這個年月,打獵可不敢光明正大的去,被抓到,是要挨批鬥的。
但隻要不被人看到,一般也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過去了。
就像他們去河裡捕魚一樣的,都知道大家夥兒日子難過,打着饑荒呢。
此時正是一天中清晨時光,他們去的碎石灘和村民上山砍柴的那條路是背道而馳的,被人撞見的機率是很低的。
兩隻狗在家中的時候,一直是悶不出聲的,看起來不是太活潑。
但來到這個雪林裡面後,那是精神亢奮,像喝了雞血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