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才知道,她結過婚,有一個一歲大的女兒。
了解情況的人都說我瘋了。
我雖然條件一般,但也不至于找個二婚帶娃的。
我罵他們目光短淺。
方倩要能力有能力,要美貌有美貌,還是一個負責任的好媽媽。
這樣的女人能看上我,才是我燒了高香了。
我知道像她這樣的女強人很難被軟化,于是精準打擊痛點,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讨好曲佳上。
皇天不負有心人,方倩終于松口了。
我們結婚了。
雖然大部分錢都是她出的,酒席的錢也是貸款的。
但我相信,有方倩的幫助,我遲早可以獨當一面。
要罵就罵我吧。
我承認,我既貪圖她的美貌,也惦記她的資源。
但我不後悔。
我又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我盡心盡力地對她和她女兒好,人前人後都是二十四孝好丈夫,好父親。
我也不惦記她的财産。
我想要的,不過是機會和資源。
我本以為我可以大幹一場。
但在我的女兒欣欣出生後,一切都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發展了。
方倩她,像是被魇住了一樣。
她寵曲佳寵得沒邊了,恨不得把人含在嘴裡寵,家裡但凡有人不順着曲佳的心,輕則一頓罵,重則趕出去。
我媽就因為多給欣欣拍了些照片,就被方倩送回了老家。
我們的家變得好扭曲,好窒息。
我每天眼睛一睜,就在想要怎麼端水,才不會惹惱了家裡那兩位祖宗。
哄人這方面我做得的确很好。
但總會有翻車的時候。
每次吵架我們都吵得驚天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