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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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過了三十歲,周末總有人安排我相親或者聯誼。

條件合适的我不會推拒,卻也從不勉強。

見過形形色色的人,合眼緣的就約會幾次,不合适的就溫和道别。

但沒有人會催我「别太挑了」。

因為三十歲的我,活得足夠精彩。

工作逐漸步入正軌後,業餘生活也變得豐富。

周末我會去學習油畫。

那天在美術館看展時,我轉身,撞進一雙溫和的眼睛裡。

女孩手裡拿着同系列的畫冊,手裡的筆記本上是密密麻麻的細節批注。

後來,我們聊了很久,從畫展出來後,默契的留下聯系方式,相約下次一起寫生。

再後來,她會記得我所有喜惡,會在我加班時默默在樓下等我。

會在周末的午後,畫一幅我的素描。

領結婚證那天,我看着身邊的她,忽然明白。

好的緣分從來不是習慣,不是等待。

是在我認真生活時,恰好有人提着星光,慢慢朝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