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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過了三十歲,周末總有人安排我相親或者聯誼。
條件合适的我不會推拒,卻也從不勉強。
見過形形色色的人,合眼緣的就約會幾次,不合适的就溫和道别。
但沒有人會催我「别太挑了」。
因為三十歲的我,活得足夠精彩。
工作逐漸步入正軌後,業餘生活也變得豐富。
周末我會去學習油畫。
那天在美術館看展時,我轉身,撞進一雙溫和的眼睛裡。
女孩手裡拿着同系列的畫冊,手裡的筆記本上是密密麻麻的細節批注。
後來,我們聊了很久,從畫展出來後,默契的留下聯系方式,相約下次一起寫生。
再後來,她會記得我所有喜惡,會在我加班時默默在樓下等我。
會在周末的午後,畫一幅我的素描。
領結婚證那天,我看着身邊的她,忽然明白。
好的緣分從來不是習慣,不是等待。
是在我認真生活時,恰好有人提着星光,慢慢朝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