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至少能賺取十倍,乃至于百倍以上的利潤,才會想着給出這一筆錢。
林書亦皺着眉頭說道:
“那我想問一問,你們到底能夠以網紅狼這個ip做出哪些形式的商業活動?”
這就是在挖史密斯的底了。
但是史密斯卻非常平淡,好像很随意似的說道:
“主要是有四種。”
“其一,影視改編權。”
“其二,虛拟偶像改編權。”
“其三,虛拟偶像代言的選擇權。”
“其四,周邊改編權及經銷運營權。”
林書亦和小柔聽到這些話,表情一瞬間就變了。
這個史密斯的心真是好大呀!
一千一百五十萬美金就想把這些東西全都包攬下來那他們手上就隻能夠讓網紅狼做直播帶帶貨賺錢了。
林書亦直接就搖頭拒絕了:
“非常抱歉。”
“如果你希望有一千一百五十萬美金拿下這四個權益,而且還是持續三年的話”
“那是不可能的!”
“我們完全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