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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宛芸的臉色瞬間慘白。

我緊跟着甩出一沓照片。

蓋章的特寫。

“梁律師很聰明,知道董事長昏迷期間監控會調成靜默模式。”

“可惜他忘了,保險櫃有獨立攝像。”

這下,連精心塗抹的粉底都遮不住陳宛芸臉上的灰敗。

我站起身,居高臨下地看着她們:“自首吧,看在我爸的份上,我可以出具諒解書。”

“你做夢!”陳宛芸突然歇斯底裡地大笑。

“何美美,你以為你這就赢了?我們走着瞧!”

法院給了陳宛芸十五天舉證期。

這半個月裡,她像隻熱鍋上的螞蟻,四處奔走。

私家偵探發來的照片顯示,她先後秘密約見了二叔和三叔。

我沒有阻止,而是把這些高清照片,一鍵轉發給了二嬸和三嬸。

與此同時,我還給兩位嬸嬸附贈了何氏旗下兩家珠寶店的轉讓協議。

我下足了血本,結果應該不會讓我失望了。

三天後,二叔和三叔聯名發起董事會。

當天,陳宛芸盛裝出席。

二叔三叔一左一右護着她,活像兩條忠犬。

“根據根據公司章程第37條,當繼承人有重大錯誤時,董事會可以臨時接管。”

“最近網上關于何美美的負面新聞,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我們一緻認為,應該暫停何美美所有職務!”

“說完了?”我坐在主位上慢慢轉着鋼筆,不慌不忙地開口。

陳宛芸勾唇冷笑:“各位,我提議投票表決。”

“同意暫停何美美所有職務的,請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