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宛芸的臉色瞬間慘白。
我緊跟着甩出一沓照片。
蓋章的特寫。
“梁律師很聰明,知道董事長昏迷期間監控會調成靜默模式。”
“可惜他忘了,保險櫃有獨立攝像。”
這下,連精心塗抹的粉底都遮不住陳宛芸臉上的灰敗。
我站起身,居高臨下地看着她們:“自首吧,看在我爸的份上,我可以出具諒解書。”
“你做夢!”陳宛芸突然歇斯底裡地大笑。
“何美美,你以為你這就赢了?我們走着瞧!”
法院給了陳宛芸十五天舉證期。
這半個月裡,她像隻熱鍋上的螞蟻,四處奔走。
私家偵探發來的照片顯示,她先後秘密約見了二叔和三叔。
我沒有阻止,而是把這些高清照片,一鍵轉發給了二嬸和三嬸。
與此同時,我還給兩位嬸嬸附贈了何氏旗下兩家珠寶店的轉讓協議。
我下足了血本,結果應該不會讓我失望了。
三天後,二叔和三叔聯名發起董事會。
當天,陳宛芸盛裝出席。
二叔三叔一左一右護着她,活像兩條忠犬。
“根據根據公司章程第37條,當繼承人有重大錯誤時,董事會可以臨時接管。”
“最近網上關于何美美的負面新聞,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我們一緻認為,應該暫停何美美所有職務!”
“說完了?”我坐在主位上慢慢轉着鋼筆,不慌不忙地開口。
陳宛芸勾唇冷笑:“各位,我提議投票表決。”
“同意暫停何美美所有職務的,請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