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齊雨涵被警方帶走。
她在警局門口歇斯底裡地大喊:“周岩崎,是你給了我希望,是你讓我以為你會和她離婚,你也是幫兇。”
他站在人群中,看着這個曾經在我面前裝可憐的女人。
處理完齊雨涵的事,他想起那套給她買的房子。
“我要收回那套房子。”他對律師說。
律師是劉馨茜的大學同學,也是她的閨蜜。她看着我的表情很奇怪。
“周先生,那套房子已經不屬于齊雨涵了。”
“什麼意思?”
“三個月前,馨茜設立的信托基金已經合法收購了那套房産。”
他愣住了。
律師繼續說:“馨茜早就知道你給齊雨涵買房的事。她用她的錢,通過信托基金合法買下了那套房子。”
“她的錢?她哪來那麼多錢?”
“她父親留給她的遺産,還有她這些年的投資收益。”
“按照她的遺囑,那套房子将被捐獻給癌症患者救助基金。”
“還有,根據遺囑執行,你們的共同财産中,有60歸她所有。由于她已經去世,這部分财産也将用于公益事業。”
他不僅失去了我,還失去了大部分财産。
回到家裡,房子空蕩蕩的。
到處都是我生活過的痕迹。
客廳的抱枕還保持着她最後靠過的形狀。
廚房的調料瓶還按我的習慣整齊擺放。
衛生間裡還有我用過的護膚品。
他走進卧室,看到梳妝台上那條我再也不會戴的項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