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期立刻放下胳膊。
此刻是頭也不暈,眼也不花了,整個人容光煥發,精神百倍。
“大家夥都聽到了,姜時堰親口承認,這是他借我的,除了這些錢,還有他藏着的票據,對了,還有這些年從我家裡拿的東西,我都一一記着呢!”
沈佳期從兜裡掏出一個巴掌大的記事本,上面寫滿了歪歪扭扭的鉛筆字,記錄着姜時堰這些年,從她手裡拿走的一分一厘。
原主雖然不咋的,人也蠢得可憐,但她記賬的習慣是真不錯。
沈佳期攤開賬本,當衆讀了出來。
“1973年6月9日,姜時堰找我要走了一支鋼筆。”
“1973年6月15日,姜時堰說衣服破了,找我要了好幾張布票。”
“1973年6月18日,姜時堰說知青所吃不飽,找我要了一袋雜糧和一袋紅薯。”
“1973年7日2日,姜時堰說他老娘病了,找我要了30塊錢”
沈佳期一條一條地念着,每念一個字,都像在對他進行淩遲。
姜時堰也沒想到,他這兩年裡,居然從她手裡拿了那麼多東西。
小則一根繡花針,大則各種票據、糧食和錢,直到最近一筆。
“1975年5月7日,姜時堰找我要三哥的彩禮錢和酒席錢,120塊錢!”
當聽到這120塊,在場的人都捏緊了拳頭。
什麼狗屁知識分子,這妥妥的軟飯男啊!
兩年時間就從沈佳期手裡騙走了300塊錢,還有那麼多票據和米面糧油肉。
“對了,還有這些年你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偷偷挪用我哥哥的工分,也得一并還回來。”
沈佳期嗓子都說冒煙了,幹脆利落地合上了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