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1頁)

“我家公子說了,”管事繼續說道,語氣中帶上了一絲“善意”的引導,“他敬佩威遠侯爺一世忠良,不忍心看着侯府,因為小侯爺您的一時糊塗,而被李景那個蠢貨拖下水。”

“所以,他給您指一條明路。”

管事将那封信,推到了張沛面前。

“這是一封聯名狀。小侯爺您,隻需在上面,簽下您的大名即可。”

“明日一早,您與其他幾位‘幡然醒悟’的公子,一同前往都察院,敲響登聞鼓,告發李景‘買兇謀逆’之罪。”

張沛顫抖着手,拿起那封信。

信上,早已将李景的“罪行”寫得清清楚楚,滴水不漏。

這是一封賣友求榮的“投名狀”!

“我家公子還說了,”管事的聲音,如同最後的審判,“您若簽了,便是揭發有功,不僅能洗清嫌疑,聖上說不定還會有所封賞。您若不簽那這隻手,明日一早,就會出現在都察院左都禦史錢士林的案頭。屆時,您猜,錢大人是為了保全與安國公府的交情,把您推出去當替罪羊呢?還是會秉公辦理,徹查到底呢?”

張沛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

他知道,自己沒得選。

沈淵根本沒有用刀逼他,卻用最殘酷的現實,将他逼入了絕境。

簽,能活,還能活得很好。

不簽,不僅自己要死,整個威遠侯府,都要跟着陪葬!

“我我簽!”

他抓起筆,用盡全身的力氣,在狀紙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同樣的一幕,在這一夜,同時在京城另外兩位世家子弟的府邸上演。

沒有人能拒絕沈淵這份“好意”。

次日,天還未亮。

一聲沉悶而悠遠的鼓聲,打破了京城的甯靜。

登聞鼓!

非有天大冤情或緊急軍情,不得敲響的登聞鼓,被人敲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