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第2頁)

張大妮猶不服氣,潑辣地嚷嚷:“你說賠錢就賠錢,你以為你是誰啊!?”

宋海建冷笑:“我是誰?我是這個房子的房主!這塊地契上面寫着的是我宋海建的名字!”

他聲音漸漸高亢:“要是你們不服氣,那就盡管去鬧!我倒要看看,我手頭有着房契、地契,你們能不能鬧來公安同志和公社來給你們做主!”

聽到這話,張大妮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嚨,滿眼猩紅不甘地死死瞪着他。

蒲勇華這時也沒好氣地說:“一群沒文化還不懂法的文盲法盲,搞不清楚現在什麼狀況嗎?

“現在是你們要求海建把房子讓給宋吉祥,所以人家開的條件,能答應就答應,不答應這事兒也别提了,現在不是以前那誰惡誰有理的年代了,誰敢鬧事,我立馬報了公安拉走!”

這個道理蒲勇華早就和宋來财他們講過。

所以上次雙方才能達成協議。

可那次宋吉祥沒去,事後不想認賬,覺得自己挨了一刀理應得到賠償,憑什麼再給馮玉芬十斤米?

張大妮本來還心虛,畢竟那次馮玉芬被送去衛生所鬧的動靜不小,後來好多人都在議論,說宋吉祥兩口子和馬淑蘭不是人,欺負一個寡婦,差點鬧出人命。

為此張大妮還和村裡幾個婦女吵了架,被人家罵得狗血淋頭。

但有了自家男人的撐腰,張大妮覺得我又行了。

可他們小看了宋海建。

别看他年紀小,發起火來氣勢卻絲毫不輸大人。

即使大隊長出面調和了,宋海建也冷冷地表示:“不管你們怎麼想,反正我這邊已經考慮好了,除了上次說好的條件,還要張大妮賠那十二塊錢,不然這房子别想過戶給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