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頁)

車上氛圍,稍微松一下。

王志飛再鄭重問:“衛國,你這個夢,完整是怎樣的?”

“後續、十幾萬現金、二十幾根金條、三百多塊銀元在你夢中,又都是從哪裡挖出來?”

衛國眼神閃了下。

“這個,就隻是夢、哪能作數?”

“咱們可都是唯物主義!”

王志飛道:“沒關系,你說說看嘛,是不是真,驗證着挖一下,也并不會浪費太多精力可萬一呢?”

衛國道:“好啊!”

“我可以把夢,完整說出來,但我有個條件。”

王志飛沒絲毫猶豫。

“條件,你可以提,隻要不違背原則,我都答應。”

衛國忙道:“不違背原則、不違背原則。”

“我的條件不僅不違背原則,而且,還是一件大得民心之事。”

“我的條件——”

“若我把整個夢說出來,這整個夢真的成了現實的話,那就麻煩王隊長,你親自坐鎮,幫咱們老百姓,做一件好事。”

王志飛道:“幫老百姓做好事,你說吧,我答應了!”

衛國道:“這條件就是”

“魏國平當上副鄉長之後,一力堅持下,立下社規:”

“山上、河裡所有物質都是集體所有,老百姓獲得、賣錢,超過30塊,一半上交集體并且,當老百姓分得财産,超過150塊,則餘下,全部歸集體所有。”

“因為魏國平立下這社規,咱們整個公社,老百姓的多少錢财,都不得不上交了,然後,進了魏國平的腰包”

“我想讓王隊長親自坐鎮,把流進魏國平腰包裡的這些不義錢财、老百姓的血汗錢,都一一返還給當時上交的老百姓。”

王志飛想了下。

“可以返還,但不能返還全部。”

衛國看王志飛。

王志飛解釋:“我們隻能返還,魏國平利用職權,強制性多收取,比其它公社更多的那部分。”

“整個寶山縣有規定:山上、河裡那些物質屬集體所有,老百姓所得、一次性賣的錢,超過30塊,百分之二十,必須上交集體,當然,寶山縣的規定裡,沒有超過150塊之後,多餘的全部歸集體所有這一條。”

“因此,依寶山縣規定,我們可以把以前老百姓上交的,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那部分,返還給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