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星桐看向護着鄭翠蓮的鄰居們,清了清嗓子。
“各位嬸子們都在,我想請大家做一個見證。”
“要見證什麼?”圍觀的人面露狐疑。
“雖然我十六歲才被爸媽認回,但對我好的人我是不會忘記的,以後我會負責給我爸爸養老,每個月也會寄錢來家裡。”
方星桐有随身帶錢的習慣,她拿出二十五塊錢。
“爸,以後我每個月都會給你二十五元當生活費。我會接你每個月去家裡住一段時間。”
“傻孩子,我哪能要你的錢?”方建國趕忙拒絕。“你嫁得好,日子過得好,我就心滿意足了。”
“我話還沒有說完呢。”方星桐目光狡黠。
“我們都是爸爸的女兒,雖然你是養女,但家裡對你的栽培比我多多了,我都能拿錢出來當生活費,你總不能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吧?”
“你什麼意思?”
“平日裡,你嘴上不是都挂着要孝順父母嗎?總不能隻是動嘴皮子,不幹正事吧?我知道你被辭退了沒工作,但你男人當家教,一個小時能掙兩塊錢呢!”
“什麼?”方佳雪目瞪口呆,她脫口而出。“他不是跟我說一個小時五毛錢嗎?怎麼可能有兩塊。”
“省城大院輔導費可不隻有五毛。”方星桐故意這麼說,就是為了激化她和江柯之間的矛盾。
方佳雪再也坐不住了,隻想回去找江柯算賬。
方星桐攔着不讓她走。
“你說爸媽是因為我而鬧不和想離婚,那就更應該做出一些實事來,而不是成天擺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裝給誰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