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時候别把自己累壞了。”
“忙點好,你平時又不在家,我得忙點才能打發時間。”方星桐笑嘻嘻地說。
“星桐,這個給你。”厲硯之從車抽屜裡拿出一個精緻的盒子,打開盒子,從裡面取出了一串金手鍊。
這個年代的人都喜歡買金首飾,白金和鑽石還沒有普及。
方星桐有個金戒指,就是厲硯之求婚的時候送的。
後來厲司令又把厲家祖傳的玉镯也送給方星桐了,但她一直珍藏在抽屜裡沒拿出來戴。
現在兩隻手腕都空蕩蕩的,剛好适合戴手鍊。
“這是我在南省買的。”厲硯之細心幫她戴上。“上次你來村裡找我就想送給你的,但事情一多就給忘了。”
“你戴着真好看。”手鍊戴上後,厲硯之不禁發出贊歎。
“你的眼光也很好。”
他選的東西,雖然不是特别精緻,但也很大氣,手鍊是花朵形狀的,用葉子連接着,一片葉子一朵花,戴在方星桐的手上,讓她的手變得越發的白皙。
“下次得再買一串手鍊,戴你左手上,這樣剛好對稱了。”厲硯之握緊她的手,打量了一番之後說。
方星桐被他說的話給逗笑了,他還左右搞對稱呢。
“不對啊,你不是把所有的錢都上交了嗎?哪裡有錢買金手鍊。”
八十年代金價不貴,但每克也要二十多塊,相當于普通職工二十天的工資了。
厲硯之把存着都上交,哪來的錢給她買手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