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樣算錢沒有任何問題。
而且風險都是她來攤着的,如果生意不好的話,虧錢的也隻是方星桐不是陳巧桂。
陳巧桂表情有些詫異,呆愣愣地看着方星桐。
“怎麼?你嫌少?”方星桐不禁皺了皺眉。
要是她嫌少,那就沒法談下去了。
她是覺得陳巧桂挺可憐的,但方星桐也不是做慈善的,不可能事事都想着他。
“不是,我覺得太多了。”陳巧桂忙和方星桐解釋。
“我都沒出錢,不應該拿提成,要不這樣等小吃攤子擺上去,你每天給我三毛錢工錢就夠了。”
一天三毛的話,一個月才九塊。
加上她每個月給陳巧桂開的工資,和單位裡的工人差不多了。
站在陳巧桂的角度,能吃飽飯,孩子餓不死,還有地方住,最好能掙點錢,這樣就夠了。
但方星桐角度可不會這麼想。
她要賺錢,又不方便自己去賺,隻能讓身邊人去。
這樣她收點提成和股份,每個月都能有入賬。
目前開商鋪風險太大,就先擺攤試試水。
要是賣不出去,那就想别的賺錢路子。
“我又不是周扒皮,怎麼可能每個月就給你開三毛錢的工資。”方星桐笑了笑。“你要是願意,我們就這樣定了。”
“要是你不願意,那就當我沒說過這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