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茜的毒計很簡單,那就是利用輿論,進行污蔑抹黑,踩死蘇傑!
蘇傑出獄後,簽的那份離婚協議上,其實有關于幾首歌的版權歸屬問題的條款。
隻要斷章取義的截圖,于茜就能營造出,蘇傑的這兩首新歌,是出自魔音公司制作人和李婉之手。
是蘇傑為了利益,最後吸血了一次李婉,拿到了兩首歌的版權,根本不是蘇傑自己創作的。
這種做法,屬于惡意抹黑,颠倒是非,混淆視聽。
然而,這種事經不起推敲的!
總不能讓李婉,将離婚協議書的完全版放出來吧?
如果蘇傑出面解釋,反而會越描越黑。
隻要坐實了蘇傑吸血鬼的事實,買下幾個熱搜,就能徹底踩死蘇傑了。
“于姐…我不想這麼做!”
蘇傑再怎麼樣,也是為了她坐牢三年。
李婉可以說服自己,為了走的更高,而抛棄蘇傑。
但是,像現在這種刻意抹黑,颠倒黑白,李婉做不出來。
“不想做?”
于茜緩緩站起身,俯視着李婉,冷冷的說道。
“李婉,你真把自己當白蓮花了嗎?這是娛樂圈!想出名哪有不拼的?你知不知道,我替你擋了多少酒局?如果你還想繼續唱歌,又不想出去陪酒,隻能這麼做!”
“現在選擇權在你手裡!是放棄成為歌手,繳納天價的違約金,還是踩着蘇傑上位?亦或是,你想出去陪酒?公司的資源,都是陪酒陪出來的,你自己選吧!”
“”
李婉從沒見過這樣的于茜,一時間陷入了兩難之中。
她想繼續唱歌,也想成為天後大紅大紫,但她不想出去陪酒,更不想污蔑蘇傑!
可現實就是這般殘酷!
魔音公司不是腳跟都沒站穩的糖仁,掌握了大量的資源。
而這些娛樂資源,大多是藝人們和公關們陪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