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五千餘人的加強團?老總一下子驚呆了,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這李雲龍是不是頭腦發熱了?
李雲龍見老總沒說話,接着說道:“老總,您要是不信,我可以立軍令狀!”
軍令狀是接受軍令後所簽署的保證書,其意義在于表明若無法完成任務,甘願依照軍法接受懲處。
可以說,軍令狀作為一種傳統文化,它的誕生與軍隊行軍作戰緊密相連,核心目的是強化指揮官的責任感,保障戰鬥能夠取得勝利。
要知道,立下軍令狀需承擔極大風險,畢竟軍中無戲言,軍令狀一旦立下,便是白紙黑字,必須兌現。
老總開口問道:“李雲龍,你确定能在三個月内将虹新一團擴編為五千餘人的加強團?”
李雲龍回應道:“确定,老總,我都立下軍令狀了,您還信不過我嗎?”
實際上,李雲龍自己心裡也沒有十足把握。
但讓他去被服廠當廠長,他是堅決不願意的。
大不了三個月後若沒完成加強團的任務,再接受處罰。反正李雲龍就是這麼個倔脾氣。
老總認真考量着李雲龍提出的這個提議。
虹新一團雖隸屬于386旅,卻并非正式編制的部隊。
386旅在冊的正式編制僅有771團和772團。
虹新一團算是虹軍自行發展起來的隊伍。
這就意味着,虹新一團的戰鬥損耗全部得自行承擔。
然而,此次本子軍的大規模掃蕩讓虹軍損失不小,許多部隊都有不同程度的戰損,因此虹軍總部确實沒辦法給李雲龍的虹新一團補充兵員和裝備。
如此一來,李雲龍立下軍令狀,要把編制不整的虹新一團發展成五千餘人的加強團,這個承諾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但不能就這麼輕易答應李雲龍,老總停頓了一下又說道:
“李雲龍,這次虹新一團損失慘重,就是因為你在戰場上違抗命令,選擇正面突圍,才造成了這樣的後果。
你補充虹新一團的編制兵員,這有什麼可驕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