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1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在偵破一起盜竊案時,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線索。
市委常委、副市長劉曉秋是他殺死的。
根據這名盜竊案案犯的交代,他深夜到劉曉秋家裡偷東西,碰巧劉曉秋忽然醒來了。
二人發生争執,他第一時間将劉曉秋控制。
最後帶到樓頂的天台,威逼劉曉秋從頂樓跳了下去…
這番證詞疑點極多,可因為涉及到了劉曉秋,刑偵支隊的辦案人員不敢耽擱,馬上層層彙報,将消息送到了姚承安手裡。
姚副市長也坐不住了。
别人不知道劉曉秋案多敏感,姚承安可是再清楚不過的。
況且這個案子當初市局刑偵部門已經做了定性,如果一旦确認對方的供述屬實,那很多東西将會相當棘手。
所以姚承安第一時間把情況彙報給了陳高峰。
現在他已經明确站隊到陳高峰這邊了,越是要緊關頭,就越要緊緊跟着陳書記的步伐。
車子是直接開到市公安局的,還是那間熟悉的多媒體會議室。
隻不過這次的彙報級别相當高,在會議室内隻有姚承安和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呂泰明二人等着陳高峰。
“陳書記。”
“方科。”
“詳細說說具體情況。”
陳高峰落座主位,語速微微有些快。
“陳書記,這名盜竊犯是累犯了,屬于那種半年進一次,一次待半年的老油子。”
呂泰明開始彙報情況,“每次他犯的事情并不大,最多一次也隻是被判了四年,出來繼續幹老本行。”
“這個人沒有結過婚,更沒有孩子,唯一的老母親去年也因病去世了,家庭構成非常簡單。”
“根據他的供述,幾乎完全吻合犯罪現場。”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