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第1頁)

方弘毅首先從法理上肯定了承山市局專案組的合法性,這一點是必須要争取的。

隻有地位合法了,才能繼續往下談。

見衆人都不說話,方弘毅繼續說道:“接下來我反駁諸位的第二點。”

“承山市局包括外派的專案組,從來沒要求過我們縣委、縣政府做任何工作。”

“既然如此那就不存在什麼命令,指揮,因為人家下來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查案子的。”

方弘毅再次用事實說話,絲毫不給任何人混淆視聽的機會。

“諸位,既然如此這麼官司我們怎麼打?”

“給市委、市政府的報告,我們又該怎麼寫。”

方弘毅敲了敲桌面,“要知道不是誰先告狀就是誰有理的,咱們想和市局打官司,那得切切實實拿出證據。”

“你們誰有這個證據?”

“能證明承山市局違反相關規定,或者說命令過我們青田縣縣委、縣政府做任何事情?”

方弘毅的一番話怼的衆人啞口無言,因為方弘毅說的是事實。

承山市局确實從未要求過青田縣委、縣政府配合,真要是說提要求,也隻是單純對青田縣公安局提的。

比如,要求青田縣公安局全案移交趙偉一案的相關證據。

這些和青田縣委、縣政府沒有任何關系。

更何況,青田縣公安局并沒有嚴格服從市局的指示,将全案證據移交。

甚至在市局偵查此案時,青田縣公安局還給造成了一定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