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4頁)

不理會身後的喧鬧,李成耀帶着大天二,大頭驅車離開。

李成耀來到一行人常去的銅鑼灣一處大排檔,點上幾個菜,上了幾瓶啤酒,兄弟們喝起來聊起來。

大排檔燈火通明,人聲鼎沸,三兄弟圍坐一桌。

李成耀端起酒杯。

“沒想到你們兩個能毫不猶豫的跟着我,我真的是很感動!”

“我敬兩位兄弟一杯!”

大天二,大頭忙端起杯子。

“耀哥,你說什麼,我們說了跟你,那就是跟一輩子。”

“當然是你說做什麼,我們就做什麼。”

李成耀颔首。

自己沒有看錯人。

當初在屋村,自己沒有選山雞,包皮,焦皮而是選大天二,大頭就是看中兩人真講義氣。

事實證明自己沒有看錯。

“好,一切盡在酒中!”

三人碰杯,一飲而盡。

放下杯子,李成耀問他們:“如今我得罪了大b,以後恐怕很難在銅鑼灣混了,你們會後悔嗎?”

兩人搖頭。

“不後悔。”

大頭還說起一件事。

“耀哥,當初大b哥叫我去送樣東西,還好你攔下來。沒想到裡面居然是面粉,結果山雞去送被抓起來,關了五年。”

“如果不是你,怕是要坐牢的是我!”

“所以經過這件事,我大頭認定耀哥你!”

洪興不搞面粉就是在外面吹的。

有場子做銷售渠道,有小弟做銷售,出了事由小弟頂,大b才不會不做。

李成耀點點頭。

不做面粉,不做糖丸,這也是他和大b的主要矛盾。

他帶兄弟替大b看場子,收保護費,收賬都可以但是讓他帶兄弟替大b販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