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戰鬥在港島熱熱鬧鬧讨論了一整個月,後續還無數次被人提起。
李成耀大名在這一次次傳播中變得人盡皆知,給他帶來了諸多好處。
不過眼下,他要解決就是好處附帶來的麻煩。
警局審訊室,李成耀不耐煩重複着。
“警官,我已經說了好幾次,那個老伯是我花二百請的演員,勞務。”
“就在九龍冰室勞務市場裡請的。”
沒有大哥帶的古惑仔怎麼找活了?
一般都是聚集在某個特定的茶餐廳之類場合等候,就跟勞務市場日結一樣。
大哥有事要做需要找人,懶得找其他大哥調人就來此類勞務市場找人。
這也算是江湖約定俗成的一種生活方式。
“我帶的其他演員,勞務都可以證明,還有冰室的人也可以作證。”
“在此之前,我根本沒有見過他,也不認識那位老伯。”
張少鈞怒哼一聲。
“不認識,他替你去殺人?”
“警官,你可不要污蔑我啊!我可沒有叫他殺人,是他自己要上去打的。我哪裡想到他會把人打死。”
李成耀是堅決否認是自己指使火雲邪神打死人。
張少鈞:“他為什麼要去打?”
“他要錢啊!他嫌二百太少要我加錢,他說自己能打。我一想我也不想打,他想打就讓他上喽。他隻要敢上,我答應給他二千。”
李成耀雙手一攤,一臉無辜。
“誰知道他來真的。。。”
“警官,能不能幫我給二千塊他。”
張少鈞疑惑。
“你要幹嘛?”
“我不付錢,我怕他出來打死我。”
張少鈞輕哼一聲,表達自己不滿。
李成耀說的事情是事實,經過他們的調查,李成耀的确是昨天跑到九龍冰室請人然後偶遇了那個叫火雲的瘋子。
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李成耀之前和火雲認識。
那麼事情隻能判定為火雲自己發瘋把人給打死。
李成耀看出張少鈞無可奈何,嘴角微微一翹。
在體育場辦拳賽,肯定會有警察來,李成耀怎麼會傻乎乎地不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