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已經公開審判了,張玲玲參與兩起案情,被判20年,黃娟參與後面的拐賣案,被判10年。
輝哥犯的罪就多了,挑戰法律的底線,被判死刑,那三個人販子參與多起拐賣犯罪,還拐過上面領導的孩子,被判死刑。”
李夢舒和沈萌兩人齊齊松了一口氣,李夢舒說道:“嗯,太好了,這些人終于受到了懲罰。”
“你們今天就是來問這個的嗎?”
“沒有,等會去逛一逛?”
“去哪兒?我跟你們一塊去。”白浩不自覺看了一眼沈萌。
“啊,你也要去?你不上班嗎?”
“我不是這裡的公安,案子辦得差不多了,時間我可以自行安排。”
“那成,可是你沒有車啊,我們要去平山公社看花,有點遠。”
“那我去找表哥要車。”
“啊,他那車是公家的車吧,能公車私用嗎?”
“不,不用那輛公車,還有一輛帝都吉普,舅舅給他的車,他當初就是開着這輛車來甯縣的。”
“這樣啊,那你去問問吧。”他爸給他的車,還不是公車?算了,天高皇帝遠,沒人知道的。
“再過一個小時,就到午飯時間了,要不咱們去他家吃飯再去?今天是周日,他有半天假,他在家。”
“不不不,不去了,我們不吃了,你去問他要車吧。”
白浩騎着她的車走了,沒過一會,他回來了,沒見他開車過來,還是騎着自行車。
“夢舒啊,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他沒在家,不知道去哪裡,怎麼辦啊。”
“那要不,我和沈萌去就行,你不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