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安平想了一會,道:“我什麼都不要!
不要大隊一分錢!
我隻有一個要求:既然讓我來管,那麼所有事情,用人、用工、制度,必須全部聽我的!
這一點,要寫在制度上!
想要撤我的職,必須全大隊人開會表決,半數以上通過才行!
而且我要說明,隻要撤了我,你們的隊社企業馬上倒閉!”
“你自己想想吧!”
簡單說,讓我帶頭搞隊社企業可以。
但是,隻要任命了我,想撤我就沒那麼容易了。
不是村領導,想撤就撤的。
必須全大隊的人,開會表決,半數以上的人通過才行。
如果村裡答應,隊社企業不是不能搞,陳安平提前在70年代,就獲得村裡的财權、民兵權,基本也就控制了人事權。
隻要幾年,上下兩個大隊,所有人都會緊緊團結在他周圍,跟着他的指揮棒走。
陳福勝一拍桌子,叫道:“這就什麼不答應的?”
“我現在就可以答應你,任命你為村裡副業主任,或者隊社企業的廠長,經理也行,企業裡一切都你說了算!”
“你也看到了,咱們隊社企業啥都沒有,就幾棟破棚子,算是廠房!”
陳安平搖頭:“不急!不急!”
“現在沒有,今後會有的!
你們大隊上讨論好,通過決議,在公社備案,咱們再開始動手吧!”
産權争議問題,陳安平不是沒有辦法,他可以讓隊社企業,挂靠在地區某單位下屬。
這樣鄉裡、縣裡都管不着了。
他懶得那麼麻煩。
而且挂靠地區單位,會有新的更大的麻煩。
陳安平的基本盤在山裡,隻要讓村民心服口服,沒有争議就行。
将來真有什麼二代,想來摘他的桃子。
他自有手段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