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第1頁)

張瓊看了眼院子裡玩耍的三隻猞猁,有些擔憂。

“姐夫,猞猁再怎麼說,也是野獸,現在還小,倒是好管,等再過幾個月,猞猁的體型,最起碼要大上幾倍。”

“而且猞猁吃肉,咱們也不能保證,它們不會咬人。”

王天點點頭,“這個問題我考慮過了,總之現在不耽誤,先養着吧。”

“猞猁鼻子靈,帶着進山,打獵事半功倍。”

“對了,它們還能找草藥。”

王天從懷裡掏出包好的三七,遞給張瓊。

“小瓊,你瞧瞧,這是不是止血的三七?”

張瓊認真打量了幾眼,頓時驚喜的點頭。

“姐夫,還真是三七,這種草藥止血效果最好,後山那邊我都找遍了,也沒遇見過三七。”

“姐夫,這些你是從哪裡找到的?”

王天努努嘴,指了指院子裡的猞猁。

“是老大找到的。”

張青被逗笑了,“當家的,你取的名字也太随意了。”

“就是,姐夫,我看不如按照毛色來取名。”

“最大的那隻毛色最純,在陽光下一照,閃閃發光的,不如就叫金毛。”

王天頓時樂了,“金毛?那不是狗嗎?”

“狗?還有金色的狗?”

兩姐妹眨巴眨巴眼睛,都好奇的看過來,王天點點頭。

“當然有,不過這是一種寵物狗,不會看家護院,但是很聰明。”

張瓊長長的哦了一聲,“我知道了,是城裡人閑着沒事養的狗吧?”

“我倒是聽說過,但是從來沒見過,我瞧着咱家這幾隻猞猁也很聰明。”

“最小的那隻最懶,但是很喜歡跟在人屁股後面轉悠,趁機讨點吃的,一看就鬼精鬼精的,不如就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