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回事?”
陳凡皺起了眉頭,“酒吧的事情不是已經了結了嗎?”
“警察又找上自己幹什麼?”
身為一個普通人,陳凡不太願意面對警察。
總覺得被警察找上,會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發生。
但已經找上了,他也隻得去開門。
剛打開,林霁就拿出配槍指着陳凡冷喝,“抱頭蹲下,别亂動。”
陳凡吓了一跳,急忙依言照做。
但仍舊有些不明就裡的問,“林警官,我犯什麼事了嗎?”
“是你?”
林霁也認出來陳凡,氣更加不打一處來。
一天被逮兩次,這是慣犯啊。
林霁冷冷道:“接到舉報,你存在撿屍行為。”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将成為呈堂證供。”
撿屍?
在酒吧工作那麼久,陳凡對這個詞并不陌生。
他知道,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偏偏有些人還幹的不亦樂乎。
畢竟當一個女人在醉的不省人事時,隻能任由别人擺布。
拍點照片,錄點視頻。
都是威脅的材料。
然後便成了你情我願的事情。
可自己并不是啊。
陳凡委屈道:“林警官,你誤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