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這疑問,他這輩子也得不到答案了。
“來人!”楚雲飛收起槍,冷冷下令,“拖出去,挂在操場邊上示衆,讓所有人都看看,當走狗是什麼下場。”
副官孫銘站在一旁,神色不動,心裡卻早有預料。
這眼鏡副團長自從來了358團,整天鼻孔朝天,拿雞毛當令箭,誰見了都煩。
今天這結局,說白了,是他自己作的。
團部恢複了安靜,隻剩下窗外風聲輕響。
楚雲飛慢慢走回椅子前,坐下,仰頭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
他的呼吸漸漸平緩,但眉頭依舊緊鎖,仿佛正陷入一場深不見底的思慮之中。此刻,楚雲飛心裡頭像被鑿了個窟窿。
他原以為,闫山這地方能當抗日的火種,燒出個朗朗乾坤。
國軍在他眼裡,那可是正兒八經扛旗護國的隊伍,是他當年扛槍入伍時心裡頭最亮的那盞燈。
也是他拼死拼活想守護的東西。
可眼下,這盞燈快被風吹滅了。
一句“不抵抗,先縮着,等機會”,從闫山嘴裡輕飄飄地說出來,卻像巴掌一樣扇在他臉上。他總算看明白了——這幫人根本沒打算真打,嘴上喊着救國,腳下走的卻是退路。
“我是不是從頭到尾都搞錯了?”
楚雲飛腦子裡突然蹦出林野以前罵過的一句話。
“國軍?全是啃國家骨頭的蟲子罷了!”
那時候他還氣得跳腳,覺得林野胡說八道,貶低将士流血拼命的功勞。
可現在回想起來——
“林野看得比我透,我連他一根腳趾頭都不如!”
就在楚雲飛心火亂竄的時候,平安縣城裡的八路軍總部,氣氛卻壓得人喘不過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