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們是一個媽生的親兄弟,十幾歲父母先後離世,隻剩下他們二人相依為命。
為什麼薛志豪要這麼害他?
前世直到死前,薛明傑才知道薛志豪對他有多麼不滿。
那時嶽父嶽母和宋婉珍都已離世,好好的一個家就剩他一個人。
薛志豪通過那個冒牌貨得到了他的一切,正是春風得意的時候,也終于說出了真心話。
“當年宋婉珍本是我的老婆,誰讓你跟我搶的?我才應該做有錢人的女婿。”
“你現在的這一切本就應該是我的,我搶回自己的東西有什麼不對?”
那一刻,薛明傑隻覺得薛志豪瘋了。
宋婉珍和嫂子趙瑩瑩都是父母還在世時為他們定下的親事。
原本宋婉珍要和薛志豪結婚,趙瑩瑩和薛明傑結婚。
可薛志豪看不上宋婉珍,覺得她不夠漂亮明媚,家世也不好,隻是一個無父無母,寄住在舅舅家的孤女。
與之相反,趙瑩瑩個高腿長,是十裡八村有名的俊姑娘,父親還是鎮上食品廠的副廠長。
于是他提出,兄弟倆換個親事。
反正女方家并不知道定下的具體是哥哥還是弟弟。
薛明傑那時老實好欺負,典型一個窩囊廢,不想和哥哥傷了和氣,答應了。
于是結婚那天,薛明傑娶了宋婉珍,薛志豪娶了趙瑩瑩。
誰能想到,風水輪流轉。
結婚半年後,趙瑩瑩父親所在的食品廠倒閉,全家下崗。
而宋婉珍消失多年的父母出現,竟是在沿海做生意賺了錢的大老闆。
薛明傑夫妻倆被接到了城裡,又過了半年,正值薛父的忌日,他們回鄉祭祖時,坐着小汽車,拿着大哥大,穿着闊氣,出手大方。
不僅如此,宋婉珍還是家裡的獨女,以後宋家的一切都會交給她和薛明傑。
薛志豪當即嫉妒瘋了,喝了一夜的酒,翻來覆去隻有一句話。
這一切本該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