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分鐘後,陸凡出現在酒店後面巷子裡一家小吃店。
“93号,好了沒?”
陸凡查看一眼手機。
“還沒。”
“93号單自取。”
陸凡喊了聲,在外賣單群裡給騎手說了聲。
又過了幾分鐘,陸凡提着外賣進了酒店大廳。
到了三樓餐廳,找了桌子坐下,打開外賣盒抄起筷子夾了份土豆泥。
小時家裡沒什麼吃,土豆當飯又當菜。
重要的是,這東西不挑地,種下去容易活還高産。紅薯吃多了膩得慌,偏偏這東西怎麼吃都不膩。
當時家裡的條件,也就是這東西可以吃的了。
種的菜,爺爺都會頭天晚上下地摘下,趁着月色挑着菜進城換錢。
牛麗說的沒錯,他很小的時候喜歡豆子。
自從知道這東西能賣得上錢,他就強迫自己恨這東西。
一碗土豆泥吃完,将盒子扔進垃圾桶,這才滿足回到房間。到了房間立馬換一套衣服,将脫下的衣服洗了一遍飛出,丢入十幾裡外都垃圾堆。
再轉身拿起現金,到城鄉結合部的服裝店買了一套類似的衣服。
摘下吊牌揉搓一下投入酒店裡的洗衣機。
這一切做完,又過了多半個小時,警察電話打過來。
“沒有啊!我一直在酒店。有監控可查他打那電話,威脅我,問我要錢。這群壞蛋,你們抓住他們,我要指控”
又過了一個小時。
幾名警察來到酒店,查詢監控,同時找陸凡問話。
“我們從一名死者手機中查詢到,他最後一通電話打給你。你仔細說說當時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