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斑斑。
誰知道他這次又是什麼鬼事情。
前兩個月,人家賣黃金因為低價人都走遠了,他還想着人家黃金,于是報假警說對方黃金有問題。
逼着人家拿着黃金回來跟他重新交易。
早有交易的心思,就不要幹壓價的事兒。
警察糊弄一下就要離開。
店主非要回執單。
“我上百萬損失,這可是重大财産丢失案子,不給我回執單你們不能離開。”
胖店主,一手拽着警員,耍賴道。
“你得要證明你丢了東西啊!”
警察急了。
雙方拉扯半天,警察甩開店主離開。
下一刻,店主将監控視頻截取發到了網上。
“你們看看,我店子丢失價值上百萬黃金,警察說要證明我丢了東西才立案。”
不管這店主後面有多倒黴。
陸凡連續換了十幾個個城市,分批将手中價值七百萬多黃金換了回來。
這當中也遇到類似胖老闆的店家。
陸凡又狠狠賺了一把。
之後幾天,除了在家給奶奶熬藥外,大部分時間都出去換錢。
極少部分錢進了卡裡,大部分換成現金堆積在後山倉庫。
時間很快到了人參拍賣這日。
陸凡收到邀請信息,背上書包直奔拍賣行。
拍賣大廳。
隻有拍賣師與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