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林子昂就起了個大早。
他沐浴焚香,把自己從頭到腳都拾掇了一遍。
換上了自己最貴、最騷包的一件孔雀藍雲錦長袍,腰間挂着叮當作響的玉佩,頭上戴着鑲了寶石的金冠。
整個人,打扮得像一隻開屏的公孔雀,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錢。
他還特意往身上,噴了半瓶從西域買來的、據說能催發桃花運的香水。
那味道,濃郁得能把人熏個跟頭。
“爹,我出門了!”
林子昂對着銅鏡,騷首弄姿地照了半天,滿意地甩了甩頭發,意氣風發地就準備出門。
林舅舅看着他這副樣子,眼角抽了抽,最終還是沒說什麼,隻是揮了揮手,讓他去了。
林子昂帶着兩個小厮,雄赳赳,氣昂昂地走上了京城的大街。
他沒有坐馬車,而是選擇了步行。
因為,他要親自去尋找,每一個“轉角”。
他堅信,自己未來的美嬌娘,就在某個街角,等着他。
他先是去了京城最繁華的東市。
那裡人來人往,姑娘小姐也多。
他專門挑那些小巷子的轉角,每次轉過去之前,都要先整理一下衣冠,擺出一個自認為最帥的姿勢。
然後,猛地一轉。
結果
第一個轉角,撞上了一個挑着糞桶的大爺,濺了一身不可描述的液體。
第二個轉角,遇到了一條正在撒尿的大黃狗,差點被滋到鞋上。
第三個轉角,碰到了一群正在追逐打鬧的熊孩子,被撞得人仰馬翻。
一上午下來,林子昂的“轉角遇到愛”之旅,充滿了各種意外和驚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