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很快就找上了門。
事情的起因,是一座鐵礦。
在并州,一個傳承百年的劉氏家族,早年依照秦源頒布的《格物令》,向格物總院提交了詳細的地址勘探圖,并花費重金,注冊了那座鐵礦的“獨家勘探與開采之權”,期限二十年。
這是秦源為保護工商業,定下的死規矩,上面有李治的玉玺大印。
現在,武後的一位新貴,名叫周興的酷吏,因為在扳倒長孫無忌的案子裡立了功,被提拔為并州刺史。
他看上了那座鐵礦。
他直接無視了劉家的文書,派兵封了礦山,打傷了劉家的管事。
理由很簡單。
劉家,是長孫無忌的遠房姻親,他們的礦,自然就是謀逆的資财,理應收歸國有。
說白了,就是明搶。
劉家走投無路,一紙訴狀,通過長安商會的秘密渠道,送到了秦源的手中。
秦源看完訴狀,沉默了很久。
他終于放下了手中的圖紙,走出了那個終日轟鳴的工坊。
他擡頭看了看天。
天,還是那個天。
可有些人,想換個規矩。
那不行。
秦源什麼都沒說,隻是換上了一身許久未穿的太傅朝服,拿着那份訴狀,以及一份《格物令》的原本,進了宮。
禦書房。
周興也在。
他正唾沫橫飛的向李治陳述着劉家的“謀逆”之罪。
李治的眉頭,緊緊的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