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沒有想到,他多拿了些東西,多耽誤了些時間,才會一出門就逮着了。
貪婪果然是要付出代價的。
正當稽查工作人員要帶着沈建國離開時,有人突然大聲道,“哦,對了,劉冬梅呢?方才我們可是見着她和沈建國一起進的廠子啊?現在她哪裡去了?”
既然夫妻都是殺人犯,當然得一起抓。
“哦,我看到了,大概二十分鐘前,我看到她匆匆忙忙地離開了廠子。”
那時,他們誰也不會想到,劉冬梅會是殺人犯,不然,他們肯定得攔住她的。
這時财務員的張姐很是慌張地跑過來,大聲地道,“不好了,财務部的保險櫃被人撬了鎖,櫃子裡三萬塊現金不見了。這三萬塊錢是到15号發給大家的工資啊。”
“什麼?财務部的錢不見了?”
“我想起來了,方才看劉冬梅匆忙又顯得慌張離開,那錢肯定是她拿的。”
“我說他們夫妻倆怎麼匆忙回廠子裡的,原來是回來偷錢财的啊。”
“不好,劉冬梅恐怕拿着錢逃走了。”
“這麼短的時間,她就算逃又能逃到哪裡去?”
這時又有人說道,“哦,我看到劉冬梅前腳剛走,後腳王冬冬跟了上去。平時,劉冬梅和王冬冬有暧昧。”
“說起來,有一次中午吃飯時間,我看到劉冬梅和王冬冬在西南角那邊親親呢。”
“親親?我靠,我記得劉冬梅已經是四十多歲,而王冬冬才二十二歲吧?”